二十一、 罪與死(二)

羅馬書 5:12-14 是這樣說:「12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、死又是從罪來的、於是死就臨到眾人、因為眾人都犯了罪。13沒有律法之先、罪已經在世上。但沒有律法、罪也不算罪。14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、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、也在他的權下。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。」 他用三點來論述人類的每下愈況:第一,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。第二,死是從罪來的。第三,於是死就臨到衆人,因為衆人都犯了罪。「衆人都犯了罪」,這句話從文法來說,可能有兩種解釋:(1)衆人模仿亞當,犯他同樣的罪。但在14 節中保羅否定了這種解釋。(2)當題到死在世人中作了王時,他說:「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、也在他的權下」。 換一句話來說;衆人實在是參加過亞當所犯的罪,此即前文所說的「一脈相承」之論述。因為「衆人都犯了罪」的動詞是過去式,指明出是一件已成的事實。其後果就是死。故保羅說: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、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、也在他( 死)的權下」。自此以後,凡生於世上的人都無所倖免。這幾節聖經 (羅馬書5:12-14) 道出我們人類的破敗。

羅馬書 5:15-19「15只是過犯不如恩賜。若因一人的過犯、眾人都死了、何況神的恩 典、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 、豈不更加倍的臨到眾人麼。16因一人犯罪就定罪 、也不如恩賜。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、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。17若因一人的過犯、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、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、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 作王麼 。18如 此 說 來、因一次的過犯、眾人都被定罪、照樣、因一次的義行、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。19因一人的悖逆 、眾人成為罪人、照樣、因一人的順從、眾人也成為義了。」這幾節聖經的中心思想是關乎神安排給人類的救贖。一脈相承;人類與亞當的結連使每一個人都無可倖免地死在罪中。此段要表明的是:因一人(第一位亞當)的背叛,全人類都經歷破敗,也因一人(第二位亞當)的順從,人人皆可得救。「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 」(5:14b),是指向耶穌基督(第二位亞當)。他們並不是對等,也不是反與正。他們相同的是:都影響了全人類。15-17 節敘述第二位亞當所作的遠超乎第一位。亞當的罪带來死亡,但神的恩典透過基督不單廢去死亡,且使人重拾那好得無比的生命。因為亞當的過犯,死便臨到衆人,但耶穌的死卻使多人罪得赦免。耶穌的顺服正就是如保羅在腓立書 2:6-11所說的:「6他本有神的形像、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。7反倒虛己、取了奴僕的形像、成為人的樣式。8既有人的樣子、就自己卑微、存心順服、以至於死、且死在十字架上。9所 以神將他升為至高、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、10叫一切在天上的、地上的、和地底下的、因耶穌的名、無不屈 膝、11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、使榮耀歸與父神 。」

在以上兩段羅馬書中(5:12-14; 5:15-19) 保羅道出(一)人類的破損 (敗壞,無可自救),(二)神提供的救贖。及在第五章結尾的兩節中,他間接地题到 (三) 信徒 「在生命中作王」的事。「20律法本是外添的、叫過犯顯多。只是罪在那裡顯多,恩典就更顯多。21就如罪作王叫人死,照樣,恩典也藉著義作王,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。」(羅馬書5:20-21)。「作王」這一題目是引申自17節中保羅說:「若因一人的過犯、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、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、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 作王麼。」但在處理這題目之先,保羅要應付有關猶太常題到「律法」的問題。在13節中他點出「沒有律法,罪也不算罪」對此他並沒有否認,更在20節中指出律法的作用,他說:「律法本是外添的、叫過犯顯多」。「叫過犯顯多」即顯露出更多以前不為人當作罪的事原來實際上都是罪。

回到「作王」一事,死的權勢很大,無人能夠躲避,但希伯來書的作者告訴我們,基督已藉著死敗壞了那掌死權的(就是魔鬼),且釋放了「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」( 希伯來書2:14c-15)。這完全是神的恩典,藉着基督救贖所成就的義,叫人脫離魔鬼所掌握的死的權勢,擺脫罪的捆綁,在生命中因耶穌基督作王。這是神造人的原意,是神賦與墮落了的人一個極大的恩典,讓我們可以像保羅一樣呼喊:「死阿!你得勝的權勢在那裡。死阿!你的毒鉤在那裡。」(哥林多前書15:55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