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三、 義的奴僕 羅馬書 6:15-23

在羅馬書第六章的前半中(6:1-14)保羅以水禮作為象徵去表達信徒透過所象徵的同死,同埋葬與同復活與基督的結連。但在第六章下半章保羅採用的奴隸制度,這象徵便會令很多人抗拒,難以接受。其實保羅採用這一個特別的象徵是去標示信徒離罪轉向,歸信基督的事。這兩個表徵都很令人震驚,因為水禮所表示的首先是死亡,不過這也不算太震撼,因為死亡已是件司空見慣的事,是早已為人接受了的事實,畢竟每一個人都知道,人遲早都是會死的。但第六章下半章中保羅所採用的奴隸制度的象徵便會令很多人抗拒,反感,及難以接受。

          美國的奴隸制度已取消了超過二百年,中國人的束奴習俗也隨着社會的進步而消失了很多時。平心而論,奴隸一詞是標記着束縛;不自由和不自主,通常人們對被稱為奴的感受會是:人性的尊嚴被嚴重地剝削和羞辱。耶穌時代的猶太人對為奴這一事非常敏感,當耶穌對他們說:「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、就真是我的門徒。你們必曉得真理、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。」(約翰福音8:31-32)。他們立刻便聯想到為奴之事,故此,他們即時對耶穌反駁說:「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、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。你怎麼說、你們必得自由呢?」(8:33)。耶穌的回答是: 「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。所有犯罪的、就是罪的奴僕」(8:34)。正因這緣故保羅說:「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、順從誰、就作誰的奴僕麼。或作罪的奴僕、以至於死。或作順命的奴僕、以至成義。」(羅馬書6:16)。在這之前保羅剛討論過世人與亞當的結連,一種與生俱來與亞當的聯繫,是牢不可破的合一,人類也是一脈相承地參與在他的罪中,且世世代代的承受着罪的惡果,完全無法自拔。 

          神憐憫人,給人類提供了解救的方法,透過耶穌基督的救贖大工,接受他的人可以脫離罪的綑綁,從罪中釋放了。這是救恩,是人可以白白地領受的,在神面前因信稱義,不再與神為仇,能與神相和。為神接納,這完全是神賦與人的恩典,使人可以踏上成聖的旅程。不過人常忘記「救恩是白白的,成聖卻需要下功夫」這句話,且馬馬夫夫地接受基督耶穌,對這事毫不在意。視如閒事一回。但潘霍(Bonhoeffer) 牧師在他的名著「追隨基督 – 作門徒的代價」一書中曾說過:「當基督呼召一個人,祂是召他來為祂死」。這是何等震憾的一句話;一個觀念。這說話似乎是難以致信; 難以接受。不過這卻是保羅重覆又重覆的話語: 「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、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」;「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、就信必與他同活」;「我們若與基督同死、也必與他同活 」;「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。現在活著的、不再是我、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。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、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、他是愛我、為我捨己」。( 参羅馬書6:5,8 及加拉太書2:20等)。  

          在羅馬書6:16-23這段聖經中,保羅所採用的奴僕象徵是要突顯出信耶穌,接受祂作為救主的人是要有作為義(即基督)的奴僕;為神的奴僕的心志。所要求僕人的是忠心,正如耶穌說過「誰是忠心有見識的僕人、為主人所派、管理家裡的人、按時分糧給他們呢。」(馬太24:45,僕人即奴僕;奴隸)。保羅也直截了當地說: 「所求於管家的、是要他有忠心」(林前4:2,管家是奴僕的身份)。至死忠心是常見的慣常用語,表達出一個僕人的心志。 (服從則是指其所需的態度)。作神的奴僕與作罪的奴僕有很大的不同,「現今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、作了神的奴僕、就有成聖的果子、那 結局就是永生。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。惟有神的恩賜、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、乃是永生。」(羅馬書6:22-23)。作罪的奴僕,其結局是死 (與神隔離)。作神的奴僕的結局卻是永遠的生命。神要求人的只是:「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、以至於不法。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、以至於成聖。」(羅馬書6:19)。成聖真的需下工夫!